各学院、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近日下达的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广大科研人员身体健康,为战胜疫情提供科技支撑,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开展科研工作,做如下通知和要求:
一、积极参与疫情科研攻关任务
全??蒲泄ぷ髡咭髁⒋缶止勰?,增强社会责任感,把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学科及科研综合优势,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和科研人员构建攻关团队,结合我省情况、重点围绕一线疫情紧迫需求,努力解决疫情防控面临的关键理论与技术问题,强化集智攻关、团结协作意识,促进攻关任务顺利开展。
二、日??蒲泄ぷ鞑捎孟呱戏绞?/span>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校主要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推进日??蒲泄ぷ?,科研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科技奖励以及其他科研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科研管理部门的要求进度组织开展;项目初审、业务咨询等工作,除涉密内容外,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进行。
三、尽量减少会议等人员聚集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聚焦性科研活动及国内外学术会议,已通知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网络等方式组织会议,如必须组织召开现场会议,应向学校报送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信息,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召开,并在会议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科研人员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相关活动,确需参加,应按学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报批,同时做好防护工作,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攻关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取样、现场调研等工作,大力提倡线上服务和协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提倡近期科研内容以文献查阅、理论分析、科学计算/仿真、基金项目预研等非集聚性工作为主,并以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
疫情防控期间,要对校外科研人员进校严格把关,直接参与防疫科研攻关工作或时间紧迫的重点任务的科研外协人员如需进校,由项目负责人按程序申报审批。
科研处
2020年2月13日